如果香港有限公司有一间分公司,总公司是4月1日成立的,埋数日期是每年的4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。分公司11月1日成立的。不是分公司和总公司要分开不同时间报税了吗?
其实不论总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,分公司的税务都是跟着总公司来作.需要把分公司的财务状况作到总公司帐上.
补充一下,香港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是没有CI的(公司注册证书),只会拿到一张BR(商业登记证)。而且分公司的申请BR的政府费用不同于总公司的HKD2600,分公司只HKD673。同时分公司的取名也不必要“有限公司”结尾,对于一些需要公司名称来作推广宣传的朋友,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