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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岸银行开立公司户口常见情形

客户在香港本埠银行或离岸银行开立公司户口,通常有几种情形,现简介如下:

  • 在香港银行开立帐户:
    香港银行一般要求公司所有董事亲自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,户口签署人或公司董事如果是中国内地人士,必须持有中国护照或来往港澳通行证方可办理开户。应带备公司文件及相关资料。
  • 董事不去香港开立银行帐户的方法:
    由于有些董事不方便直接到香港银行开户,他们可以在香港银行设在中国境内的分行签署开户档(俗称签名见证),等到分银行把档送到香港总行后,我们再到总行代为办理开户手续。由于此类开户较为复杂,开户前可向我们查询。
  • 在中国境内外资银行开立帐户:
    如果您没有护照,您可以到香港银行设在中国境内的分行开立离岸户口。户口签署人及非户口签署人只要拥有中国内地身份证即可办理。开户人应带备相关的证件资料。
  • 开立银行帐户所需资料:
    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(身份证明或护照) 正本/商业登记正本/注册证书正本/公司章程正本/公司章程/会议记录正本/会计师签署的开户档/存入新户头的现金/银行会开出的资信证明正本(资信证明应含有:开户人姓名、护照或身份证号、开户日期、存款额、和"银行来往记录良好"字样)。
  • 银行开户服务内容:
    推荐开户银行、安排向开户银行发出签名见证指示函、准备会计师或律师签署的开户证明、准备银行开户申请书、到银行协助客户办理公司开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