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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司条例》新的第91条由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起实施后,没有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第XI部注册的非香港公司如把设定的押记交付公司注册处,公司注册处会否继续认收?

不会。公司注册处不会接纳没有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第XI部注册的非香港公司所设定及交付的押记。公司提交的表格M1如没有列明公司编号,公司注册处的柜台职员会即时拒绝受理,不认收有关表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