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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,为非居民服务的金融活动。1989年5月,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,招商银行在全国率先试办离岸银行业务。在多年的经营中,招商银行离岸业务部充分利用其地处深圳经济特区,毗邻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地理优势,借鉴国外离岸金融市场的做法,建立了规范的业务运作规则,积累了一定的经验,已形成较成熟的离岸银行业务经营和管理机制,境外代理行和账户行遍及世界各个主要国家、地区和金融中心。
如果您是境外(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的个人、法人(含在境外注册的中资企业)、政府机构、国际组织等非居民,招商银行离岸业务部随时恭迎您的到来。
成为我们的尊贵客户,您有机会享有招商银行精心设计的远程服务、账户资金管理、快速结算、融资便利等一系列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联动的服务。其尤为适合跨国集团公司的跨国经营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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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,最终解释权属招商银行。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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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账户起点金额: 3、账户性质:开户自由,非现金账户,兼具境外储蓄账户和往来账户的特点,按季付息,且可办理往来结算、支付等。 4、存款种类: ·活期存款:按日计息, 按季付息,如遇利率调整,则分段计息。 ·定期存款:采用记名式不可转让存单,整存整取,每单起存金额为等值5万美元的自由兑换货币,到期支取本息。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为一周、一月、三个月、六个月、一年及一年以上等几种,到期后我行可自动提供续存服务,即本息自动按原期续存。 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开立离岸账户,请提供以下资料:
以上资料原则上我部需验证原件;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,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/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;或委托我部代为办理查册(其中第5、6项不可办理查册),查册费用为HKD150.00/USD20.00(普通)。 香港注册的独资/合伙公司开立离岸账户,请提供以下资料:
以上资料原则上我部需验证原件;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,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/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;或委托我部代为查册(第3、4项不可办理查册), 查册费用为HKD150.00/USD20.00(普通)。 BVI、CAYMAN群岛开立离岸账户,请提供以下资料:
以上资料原则上我部需验证原件;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,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/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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